| 职能职责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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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药品、医疗器械(农药、兽药除外)的研究、生产、流通、使用全过程进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。 食品安全工作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当地食品安全负总责,统一领导、协调本地区的食品安全监督和整治工作。
按照一个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,采取分段监管为主、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,
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;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卫生的监管;
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;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;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、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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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品监管
药品质量:
举报电话:2223033
值班电话:2223000
2223021(夜间) 药品价格: 市物价局:12358 药品广告: 市工商局:12315
食品综合监管
市农业局:8224702 市畜牧局:8240564 市质监局:12365 市工商局:12315 市卫生局:8224411
市食品药品监管局:22230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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